离婚时处理贷款债务的关键在于区分是夫妻共同债务还是一方个人债务,继而在此基础上进行分割。具体详情如下。
对于夫妻共同债务,需要共同偿还。这类债务包括夫妻双方共同签名、一方事后追认的贷款,以及婚姻存续期间一方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或者共同生产经营所负的贷款。如果夫妻双方协商一致,通过签订离婚协议书进行协议离婚,双方可以在离婚协议中约定各自的债务承担比例,比如约定获得共同房产的一方承担对应房贷,但该约定仅对夫妻双方有效,如果没有取得银行等债权人同意,债权人仍然有权向夫妻任何一方追偿全额债务,代为偿还的一方后续可以凭借协议向另一方追偿。如果夫妻双方协议不成,通过诉讼途径离婚,诉讼离婚时,法院会结合债务用途、双方经济能力、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等原则,判决债务分担比例,通常以共同清偿为原则。
对于个人债务,由负债方独自承担。如果贷款是一方婚前以个人名义所借,并且未用于婚后夫妻共同生活;或者是婚后以个人名义借款,超出家庭日常生活所需,并且债权人无法证明该贷款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经营,那么该贷款属于个人债务。比如一方擅自贷款用于个人赌博、高消费等情况,离婚后均由借款方独自偿还,另一方无需承担任何还款义务。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